設計模式:
一個設計模式描述了一個被證實可行的方案。這些方案非常普遍,是具有完整定義的最常用的模式。一般模式有4個基本要素:模式名稱(pattern name)、問題(problem)、解決方案(solution)、效果(consequences)。
常見23種模式概述:
1) 抽象工廠模式(Abstract Factory):提供一個創建一系列相關或相互依賴對象的接口,而無需指定它們具體的類。
2) 適配器模式(Adapter):將一個類的接口轉換成客戶希望的另外一個接口。適配器模式使得原本由于接口不兼容而不能一起工作的類可以一起工作。
3) 橋梁模式(Bridge):將抽象部分與它的實現部分分離,使它們都可以獨立地變化。
4) 建造模式(Builder):將一個復雜對象的構建與它的表示分離,使同樣的構建過程可以創建不同的表示。
5) 責任鏈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為解除請求的發送者和接收者之間耦合,而使多個對象都有機會處理這個請求。將這些對象連成一條鏈,并沿著這條鏈傳遞該請求,直到有一個對象處理它。
6) 命令模式(Command):將一個請求封裝為一個對象,從而可用不同的請求對客戶進行參數化;對請求排隊或記錄請求日志,以及支持可取消的操作。
7) 合成模式(Composite):將對象組合成樹形結構以表示“部分-整體”的層次結構。它使得客戶對單個對象和復合對象的使用具有一致性。
8) 裝飾模式(Decorator):動態地給一個對象添加一些額外的職責。就擴展功能而言,它能生成子類的方式更為靈活。
9) 門面模式(Facade):為子系統中的一組接口提供一個一致的界面,門面模式定義了一個高層接口,這個接口使得這一子系統更加容易使用。
10) 工廠方法(Factory Method):定義一個用于創建對象的接口,讓子類決定將哪一個類實例化。Factory Method 使一個類的實例化延遲到其子類。
11) 享元模式(Flyweight):運用共享技術以有效地支持大量細粒度的對象。
12) 解釋器模式(Interpreter):給定一個語言,定義它的語法的一種表示,并定義一個解釋器,該解釋器使用該表示解釋語言中的句子。
13) 迭代子模式(Iterator):提供一種方法順序訪問一個聚合對象中的各個元素,而又不需暴露該對象的內部表示。
14) 調停者模式(Mediator):用一個中介對象來封裝一系列的對象交互。中介者使各對象不需要顯式的內部表示。
15) 備忘錄模式(Memento):在不破壞封裝性的前提下,捕獲一個對象的內部狀態,并在該對象之外保存這個狀態。這樣以后就可將該對象恢復到保存的狀態。
16) 觀察者模式(Observer):定義對象間的一種一對多的依賴關系,以便當一個對象的狀態發生改變時,所有依賴于它的對象都得到通知并自動刷新。
17) 原始模型模式(Prototype):用原型實例指定創建對象的種類,并且通過拷貝這個原型創建新的對象。
18) 代理模式(Proxy):為其他對象提供一個代理以控制對這個對象的訪問。
19) 單例模式(Singleton):保證一個類僅有一個實例,并提供一個訪問它的全局訪問點。
20) 狀態模式(State):允許一個對象在其內部狀態改變時改變它的行為。對象看起來似乎修改了它所屬的類。
21) 策略模式(Strategy):定義一系列的算法,把它們一個個封裝起來,并且使它們可相互替換。本模式使得算法的變化可獨立于使用它的客戶。
22) 模板模式(Template Method):定義一個操作中的算法的骨架,而將一些步驟延遲到子類中。模板方法使得子類可以不改變一個算法的結構即可重定義該算法的某些特定步驟。
23) 訪問者模式(Visitor):表示一個作用于某對象結構中的各元素的操作。該模式可以實現在不改變各元素的類的前提下定義作用于這些元素的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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