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納稅人逾期申報的處罰規定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一般納稅人在享受減免稅待遇時是否需要辦理納稅申報
享受減、免稅優惠的納稅人,在減、免稅期間也應當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三、一般納稅人申報應該報送的資料
自2003年7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填報下列資料: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
3. 使用防偽稅控的納稅人,必須報送記錄當期納稅信息的IC卡
4. 《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4.《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明細表》
5.《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明細表》
6.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必資料。
增值稅納稅申報附報資料的報送要求是什么。
1、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存根聯的裝訂要求。
(1)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手寫的專用發票、普通發票,按稅款的所屬時期劃分,在月份終了后,將已開具發票的存根聯有關數據準確匯總填寫“發票存根聯封面”內容,辦稅人員和財務人員須審核簽章。
(2)一本發票跨月使用,只就本月開票部分填寫封面,存根聯暫不報送,以后月份繼續使用時再就當月已開票部分填寫封面。同一本發票存根聯可允許有多頁封面一起裝訂,但各頁封面編號不能重復。每本發票存根聯在發票使用完畢的當月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3)納稅人銷售免稅貨物必須另本開具發票,比照上述1、2點規定填寫封面裝訂,并須在填寫發票存根聯封面時注明是銷售免稅貨物。
(4)使用計算機和防偽稅控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根聯,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裝訂,每冊按規定格式填寫存根聯封面裝訂。
(5)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存根聯,按開票順序號碼填寫“發票存根聯封面”裝訂成冊。
2、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裝訂要求。
(1)各類扣稅憑證(原件或復印件)應分類裝訂,并根據每份扣稅憑證取得的時間順序,按憑證種類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份數裝訂,并在每份扣稅憑證上依序編號1-25。每冊按規定格式、內容填寫“申報扣稅憑證封面”。
(2)納稅人必須在每份裝訂申報的扣稅憑證右上角上登記會計計帳憑證號碼。
(3)海關完稅憑證、購進農副產品普通發票、水、電費分割單等復印件裝訂報送前,應先在原件右上角上加蓋“―年―月已申報扣稅”條形章,按實際申報時間填寫年月數字后再復印,復印件分別按規定要求編號和裝訂成冊。
(4)收購免稅農產品的申報、裝訂要求參照上述1、2、3點規定辦理。
(5)納稅人的運輸發票申報扣稅時,須填寫《運輸發票申報扣稅匯總表》附在“申報扣稅憑證封面”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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